經歷了多年快速增長和頻繁換代之后,保健食品行業或將迎來冬季“大考”。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發布的征求意見稿,2014年1月1日起,保健食品貼牌、一種保健食品對應多個代加工廠及未獲得批準文號的國產或進口產品將面臨整頓。
貼牌價格懸殊
今年9月底,CFDA先后發布了3個征求意見稿,分別是與委托生產即代加工有關的《保健食品委托生產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涉及未獲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且為相關劑型的國產與進口產品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關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及以說明書標簽為主要內容的《保健食品說明書標簽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按照上述最后一個征求意見稿的內容,同一批準文號的保健食品標簽使用多個不同商標的現象或將不再允許出現。
同一批準文號、多個不同商標,業內稱之為貼牌,即OEM。這在目前保健食品行業十分“盛行”。
以天貓在售保健食品中銷量較高的品類之一葡萄籽為例,諸如善存、康恩貝、健康元的太太以及巨人集團的禾博士等品牌均有該品類產品,有意思的是,這些產品除包裝和商標不同外,其余的包括產品名稱、批準文號乃至生產廠家均保持了高度一致,同為廣東仙樂制藥有限公司(下稱“仙樂制藥”)申請并生產的批準文號為國食健字G20080618的維妥立牌葡萄籽蘆薈軟膠囊。
仙樂制藥是國內排名靠前的保健食品OEM生產企業之一,通過CFDA可查詢到其現在持有的保健食品批準文號達46個,其中絕大多數都在以貼牌的方式運作,且不同包裝與商標的相同產品價格不一,相差懸殊。
就上述各品牌天貓旗艦店12月13日對該同款葡萄籽產品的定價而言,禾博士36g與康恩貝40g的價格為50元上下,善存24g的價格為118元,太太40g的價格為250元,最高差價可達5倍。仙樂制藥自主品牌千林24g的價格則為158元,而即便是所標注的非促銷期的原價也各不相同,此中銷量遙遙領先的禾博士在該產品頁面介紹中自稱為“全網唯一法國進口葡萄籽……”
這并非個例。“同一個批準文號,產品成分是一模一樣的,但價格可以差距很大,銷量也可以千差萬別。”相關業內人士透露,貼牌產品的價格通常由品牌商制定,“只要價格不離譜”,生產商大多不會過問。
一位同樣以OEM為主的生產企業負責人田惜(化名)表示,貼牌產品的價格高低主要與所對應品牌的廣告投入、銷售和服務模式有關,“同樣在天貓銷售,它的買贈活動包括為活動投入的費用都要計算在內。”因此,雖然田惜所在的公司在貼牌合同范本中對品牌商的產品定價進行了限定——不得高于或低于其公司自主品牌相同產品價格的10%-15%,但對于各項費用投入較大、需要依靠較高的毛利以支撐運轉的品牌商,田惜也會遵從該品牌商的定價意愿。
據一位曾參與與仙樂制藥貼牌合作的人員介紹,仙樂制藥并無對貼牌產品價格方面的限制,而是“只對貼牌的訂購量有要求”。
一定程度上,品牌商在與生產商進行貼牌合作之后,品牌商已成為生產商的經銷商之一,只不過由于包裝與商標不同而使這種經銷行為相對“隱蔽”。
因而無論各品牌商的價格與銷量形成怎樣大的差異,“最大的受益者或最終是仙樂制藥這樣的生產商。”上述業內人士認為,“生產商使用同一個批準文號與多個品牌商合作,可獲取更多的貼牌費用;這些品牌商的每一件貼牌產品都來自生產商,銷售得越多,生產商則賺得越多。”
向代理轉變
雖然CFDA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處在征求意見階段,對于是否按照上述征求意見稿中的內容執行以及何時執行尚無定論,但在征求意見稿這個“方向”下,相關企業已有所“行動”。
雖然CFDA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處在征求意見階段,對于是否按照上述征求意見稿中的內容執行以及何時執行尚無定論,但在征求意見稿這個“方向”下,相關企業已有所“行動”。
12月初,記者以商家身份詢問仙樂制藥是否可開展貼牌業務合作,其工作人員表示,該業務已暫停接單,“我們暫時不接,沒有再新增”,而“如果要做代理的話,可以找我們的子公司(即千林品牌)。”但對方拒絕透露暫停的時間。之后,記者又以記者身份欲就相關問題向仙樂制藥核實時,在與其工作人員王先生取得聯系并發送采訪傳真后,截至截稿前未得到回復。
“縮減”貼牌、“鼓勵”代理,似乎成為生產企業轉型的趨勢。
今年年初開始,田惜的公司已有意減少貼牌方面的業務合作,“沒有再擴大,只有在萎縮。”其公司發展的重點逐漸向貼牌之外的業務轉移,“代理的比重會越來越大”。“我們在行業里面看到一些情況,認為如果國家要對這一塊進行整頓和規劃,可能會走這樣一條路,因此我們企業要自我規范,首先要從我們的客戶資源去梳理,對我們的市場做梳理。”而征求意見稿的出現無疑加快了這一轉變速度。
盡管不再增加新的貼牌合作商,但對于如何處理原有的貼牌合作,或許難以達到兩全其美。“有些已經回絕客戶了,有些是建議客戶轉為我們的代理商,會征求客戶的意愿,但這個過程中一定會對企業的業績包括生產和銷售等各方面造成影響。”田惜坦言。
對品牌商,尤其是暫無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品牌商而言,怎樣最大限度地保留包裝的專屬性,又不違背征求意見稿的內容,或成為其考量的另一出路。
記者就此咨詢一位品牌商負責人的意見,該負責人隨即否決,稱其只銷售自家品牌的產品,不會因此轉為代理商。
貼牌與代理的區別并不在于產品的質量與價格,而是基于銷售模式的運作。“并不是說品牌商銷售貼牌的產品就有更高的毛利,更多的是它希望實現產品包裝的專屬性,使它的消費者認為在它這里購買的產品沒有競爭性與可比性。”田惜說。
因此,對品牌商,尤其是暫無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品牌商而言,怎樣最大限度地保留包裝的專屬性,又不違背征求意見稿的內容,或成為其考量的另一出路。
綠瘦商城的品牌綠瘦有多款貼牌產品,通過CFDA數據查詢,以“綠瘦”為關鍵詞的保健食品信息只有一條,即綠瘦牌奧賽青膠囊。該批準文號申請人為西安瑞托藥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廠家為陜西正晟康源生物醫院有限公司。
產品名稱顯示為“綠瘦牌”,但申請人與生產廠家均非綠瘦。一位保健食品企業負責人判斷,綠瘦與申請人之間可能是總經銷的合作關系。
該負責人舉例而言,假如A公司的a產品有多家品牌商貼牌,一年銷售一千萬件,而品牌商B公司對a產品很重視,就可以跟A公司來談,“a產品的批準文號,我一家包銷,承諾一年銷售一千萬件,但我有一個條件,我把商標使用權授權給你(A公司),你到食藥監局,把批準文號改為我的品牌名稱。”這樣a產品便可由B公司“獨享”。
雖然綠瘦方面未接受采訪,上述推測也未得到證實,但從該保健食品在CFDA登記的信息來看,其產品名稱曾經過變更,由休普諾斯牌奧賽青膠囊變更為綠瘦牌奧賽青膠囊。
相關規定待明確轉變或轉型的不只是與貼牌相關的生產商與品牌商,其他保健食品企業也在或多或少地經受考驗。
征求意見稿對委托生產的“規定”是,委托方不得將同一產品在同一期限內委托兩家及以上企業生產,委托方自行生產的,不得將同一產品同時委托生產。
作為生產方,田惜認同這一說法,“因為當產品出現問題,責任歸哪個代加工廠,會有爭議;而我們既然敢接單,就會有合同注明它一年可能達到的最高產能,保證生產量。”
但作為委托方,上述保健食品企業負責人有其顧慮,“旺季的時候一個代加工廠不一定安排得過來。”他解釋說,“代加工廠的一條生產線可能與多個品牌有合作,我們這次跟他下了五萬件的單,它生產完五萬件后,會安排其他品牌的產品在這條生產線上生產,如果我原本計劃銷售一個月的五萬件產品,20天售完斷貨,我準備再次下單的時候卻不行了。”
也因此,該企業目前保持著與兩家代加工廠的合作關系,由于其不會將一批貨分開由兩家生產,而是在市場供應不足的情況下安排另一家生產,該負責人認為不會產生追責不清的問題。
但無論如何,一個批準文號對應多個代加工廠總歸不比一對一的關系更合適。如今,該負責人也在考慮根據以往的合作數據包括報損率和不合格率及加工費用等方面將代加工廠減至一家。
征求意見稿提到,擬在2014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經營和進口未獲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且使用片劑、膠囊、口服液、沖劑、丸劑等形態的產品。眼看時間臨近,經營進口健康食品的小林(化名)不免有些發愁,因為這些進口保健食品沒有CFDA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但卻是片劑、膠囊等劑型。“感覺很慘,末路。”小林感慨。
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副會長劉張林告訴新金融記者,對于未獲得CFDA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的進口健康食品,雖然沒有具體的統計數據,“但我們知道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涉及全球一流的企業。”他還表示,進口型企業對征求意見稿的反映比較多,如果執行,可能短期內會造成影響,其商會已與CFDA進行了多次溝通。
從CFDA相關工作人員處得到的消息是,進口方面的內容爭議比較大,對這種各方面反映比較突出的,可能會進一步修改完善,而對意見一致的,會盡快發布實施。
這同樣是企業的呼聲。中國保健協會保健品市場工作委員會秘書長王大宏從企業反饋的信息顯示,雖然企業各自的訴求不同,但相同的觀點是,不論怎樣調整,希望盡快出臺與明確,在一個相對穩定的法規體系下,企業才能更好地做出相對長期的決策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