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了《關于加強中藥提取和提取物監督管理的通知》的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對中藥提取物進行規范。
征求意見稿稱,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各地藥監局一律停止中藥提取委托加工的審批,此前已批準的委托加工應嚴格按照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中藥前處理和提取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藥監安〔2002〕84號)的要求加強監督管理。
征求意見稿同時還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凡不具備中藥提取能力的中成藥生產企業,一律停止相應品種的生產,已獲得批準的委托加工也應一律廢止。
有業內人士表示,行業將迎兼并潮,“對小企業來說,面臨的是停產;對大企業來說,則是兼并整合的良機。”
中成藥行業將迎兼并潮
道地藥材網總編王勝勇對記者表示,征求意見稿出臺主要是為了提高中藥的質量。如果原料沒有保證的話,中藥質量就無法保證,尤其是中藥注射劑,雜質或者毒素將給患者帶來 直接生命危險。
王勝勇曾經在省級藥檢所工作,專門負責中藥資源和中藥質量標準,他介紹說,目前對于中藥的檢測主要是對含量、成分進行指標檢測,有時候即使指標達到了,可能實際上并不是從中藥材中提取出來,企業自建原料提取生產線顯然有利于企業掌控藥材的質量。
一位從事中藥提取企業人士告訴記者,新規意味著所有的中藥企業都必須自建原料提取生產線,原來有自己原料提取車間的企業基本是不會受到影響,那些外購原料的小企業受到的影響會比較大,將面對停產或者被兼并的局面。“對小企業來說,面臨著停產;對大企業來說,則是兼并整合的良機。”
新建中藥原料生產線面臨成本高的問題。上述業內人士稱,新建中藥原料生產線,新車間的投入至少要500萬元,按照新版GMP標準還需要追加至少300萬元的投資,提取設備最基本配置也至少要300萬元,工藝流程的標準化還需要投入兩三百萬,這樣總共成本算下來,接近1500萬元。對于一家每年原料采購金額2000萬元的企業來說,他們至少需要兩年以上的利潤用于原料廠的投資,而不少小的中藥企業每年用于原料藥的采購金額幾百萬,其原料提取車間投入大,但是由于規模小,需求少,成本反而會高于之前外購,基本是虧本。
取消中藥提取物“藥字號”
征求意見稿還表示,已取得藥品文號的中藥提取物,在該批準文號有效期屆滿后,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予再注冊。但來源于新藥的中藥有效成分或有效部位,按化學原料藥管理,并供化學藥品制劑生產使用品種的批準文號除外。
中國醫藥物資協會副秘書長韋紹峰對記者表示,一段時間以來,早有業界人士建議取消對中藥提取物的批準文號管理,鼓勵有能力的制藥企業生產中藥提取物。
韋紹峰介紹說,一直以來,部分中藥生產企業因為沒有中藥提取物的生產批準文號而不能生產,而擁有中藥提取物批準文號的企業中,有的產量較小,有的沒有生產。由于市場需求很大,有的中藥提取物生產企業便從市場上收購,然后貼牌銷售,導致產品批次間的質量均一性缺乏足夠保障,產品質量風險較大,給中藥生產企業在供應商管理、GMP認證等方面造成較大困難。征求意見稿鼓勵有能力的中藥生產企業自己生產中藥提取物,將改變有需求的企業因沒有批準文號不能生產,有批準文號的企業產量小甚至不生產的現狀。
中藥提取物將實施備案管理
根據征求意見稿,中成藥生產企業應明確藥渣數量、流向、用途等,建立可追溯的登記檔案,對能分離出完整藥材或飲片形態的藥渣應采取毀形等措施,防止流入藥材或飲片流通環節。
據業內人士介紹,國家藥典規定中藥的原料必須為中藥飲片,即經過加工處理的中藥材,但是在目前市場上存在不少中藥飲片的價格反而低于中藥材價格反常現象,其中原因便是摻假。
據《北京晚報》報道稱,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社會科學研究院中醫藥事業國情調研組執行組長陳其廣說,不少缺乏商業道德的“現代中藥”生產企業把提取過“有效成分”、“單體”的中藥原料再加工切片,以飲片方式銷售到藥材市場上去。使得許多藥廠用這種“飲片”生產出來的中成藥藥效大減,甚至完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