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國家食品藥品總局《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于2015年10月1日頒布,同時明確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啟用時間。吉林省食藥監管局決定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新版SC食品生產證可證。新版SC許可管理將原有的按食品品種許可,調整為按照企業主體許可;將以前的一個企業多張證書,調整為一個企業一張證書,解決了有的企業持有多張證書現象;許可證有效期由原來的三年延長至五年,取消委托加工備案,取消企業年檢和年度報告制度,調整了現場核查范圍,到期換證、同類別增加品種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大大方便了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同時,為加強企業的誠信管理,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書增加了企業法人、社會信用代碼、企業信息二維碼等信息;許可證簽發人、日常監管機構、日常監管人員也首次出現在證書上,明確了監管人責任,體現了企業、社會、政府部門共同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