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食品行業的,最關心的自然是食品安全。”全國人大代表、祐康集團董事長戴天榮直言,“食品安全抓了很多年,但是和老百姓的期待還有差距,這其中和我們法律法規的制定不足有關。”
他說,農產品是很多食品的來源。據統計,我國居民膳食結構中,農產品占比達80%。食品安全,源頭在農業,重點在農業,難點也在農業。
他認為,針對農獸藥殘留的管理,應該從現在的“法不禁止即允許”的“列舉制”轉變為“法不允許即禁止”的“準許制”。
食品中不得含有“準許列表”之外的危害物質
對食品安全,戴天榮代表是一貫的關注。他一再強調,法律法規再多,歸根到底,就是標準。只有最嚴謹的標準,才能確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他建議,亟需建立農獸藥殘留標準“準許制”管理制度。
據了解,我國登記使用的農藥620多種,目前僅對其中387種農藥制定了3647項限量指標。我國登記的獸藥350種,但僅對94種獸藥制定限量551個。在監管實踐中由于缺乏判定標準,即便檢出也難以處罰。
而對于地溝油、蘇丹紅這樣一些新出現的危害物質,則既難預知,也難監管,一直以來缺乏行之有效的辦法,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戴天榮提出,可借鑒國際做法和我國對食品添加劑的管理經驗,盡快將農獸藥殘留標準管理制度從“法不禁止即允許”的“列舉制”轉變為“法不允許即禁止”的“準許制”。
“準許制”的核心思想是預防未知和未知從嚴——農產品和食品中不得含有“準許列表”之外的危害物質,“準許列表”之外的物質都執行“一律標準”,一般是不得檢出。而“準許列表”之內的物質都會有一個具體的限量值。
他建議,將“準許制”寫入《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從法律高度予以確立。
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迫在眉睫
戴天榮代表介紹,我國土壤污染的情況比較嚴重。
2013年12月30日,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世元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中重度污染耕地大體在5千萬畝左右。土壤污染會產生極其不利的影響,一是土壤的利用空間下降。被污染的土壤不適宜種植糧食,嚴重污染的土壤也不適宜進行工業或商業開發;二是被污染的土壤向環境輸出的物質和能量,又可引起大氣、水的污染和生物多樣性破壞。加劇整體環境的污染,進而威脅國家的生態安全。
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對土壤數量的保護高度重視,比如18億畝耕地的紅線劃定,但對土壤質量下降關注不夠。
他表示,我國目前沒有單獨的關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很多被污染的土壤由于缺乏相關法律依據而無人負責、無人修復,因此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迫在眉睫。
此外,現有的一些相關法規明顯滯后甚至過時,已不適應目前土壤污染防治的需求。例如,1995年國家頒布了《土壤質量環境標準》。但是,該標準中對鉛的臨界值偏高,難以保障兒童健康。此外,該標準中有機污染物種類太少,僅有666和DDT兩種,而事實上,這兩種農藥于1983年已經停產,而關于其他新型污染物的標準卻并沒有隨之補充進來。
他建議,盡快制定和出臺專門的法律對這些方面加以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