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布全國小型微型企業(以下稱小微企業)發展報告稱,目前我國小微企業數量龐大,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是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堅實基礎;在促進就業方面有突出貢獻,是安置新增就業人員的主要渠道
我國高度重視小微企業發展,近年來扶持力度不斷加大。然而,由于缺乏統一完善的統計體系,我國小微企業的數量、結構等情況長時間沒有相對準確的統計數據,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優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實。
國家工商總局組織力量開展了《全國小微企業發展報告》的課題研究工作,自2012年11月起,對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通過對2012年參加全國年檢企業的數據測算,初步摸清了全國小微企業的總體數量情況和占各類企業、市場主體的比重。
報告顯示,小微企業已占市場主體的絕對多數,是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基礎。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課題組對2012年3月至6月實際參加年檢的約1200萬戶企業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三項指標進行了數據采集,共采集分析數據2100萬條。分析顯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各類企業總數為1527.84萬戶。其中,小微企業1169.87萬戶,占企業總數的76.57%。若將4436.29萬戶個體工商戶視作微型企業納入統計,則小微企業在工商登記注冊的市場主體中所占比重達到94.15%。
小微企業成為社會就業的主要承擔者。全國小微企業解決了我國1.5億人口的就業問題。新增就業和再就業的70%以上集中在小微企業,小微企業已成為吸納社會就業的主要渠道。從資產凈值人均占有份額上看,同樣的資金投入,小微企業可吸納就業人員平均比大中型企業高4倍至5倍。從絕對份額來看,小微企業是解決我國城鎮就業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領域轉移就業問題的主渠道。按照新標準和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加上有證照的個體工商戶,微型企業從業人員占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部法人企業從業人員的38.7%。目前我國70%的城鎮居民和80%以上的農民工都在小微企業就業。從容納就業人數的空間上來看,大型企業擴大就業的能力與資本的增長呈反比例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