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構筑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案(草案)》。
信用是市場經濟“基石”
會議認為,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性工程,既有利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規范市場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強經濟社會活動的可預期性和效率,也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更好做到“放”“管”結合的必要條件。抑制不誠信行為,對鼓勵創業就業、刺激消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文明進步,也極其重要、勢在必行。但目前信用缺失仍是我國發展中突出的“軟肋”。制假售假、商業欺詐、逃債騙貸、學術不端等屢見不鮮,廣大企業和公眾深受其害。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改善社會信用狀況。
政務誠信示范引領社會誠信建設
會議原則通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并提出4項要求。一是全面推進包括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等在內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政府要以身作則,帶頭推進政務公開,依法公開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決策透明度,以政務誠信示范引領全社會誠信建設。二是加強基礎建設。制定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類管理標準,推動地方、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及互聯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島”,構建信息共享機制,在保護涉及公共安全、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礎上,依法使各類社會主體的信用狀況透明、可核查,讓失信行為無處藏身。三是用好社會力量。企業要把誠信經營作為安身立命之本,切實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發揮行業組織自律和市場機制作用,培育和規范信用服務市場,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的合力。四是加快推動立法。把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作為重要基礎性工作,列入立法規劃盡快推進實施,使信用體系建設有法可依。
把社會各領域納入信用體系
會議強調,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長期、艱巨的系統工程,要用改革創新的辦法積極推進。要把社會各領域都納入信用體系,食品藥品安全、社會保障、金融等重點領域更要加快建設。要完善獎懲制度,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讓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使失信受懲的教訓成為一生的“警鐘”。加強誠信文化建設,讓誠實守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通過持續努力,打造良好信用環境。
草案突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預防
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更加突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預防,重點強化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強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加大處罰力度;二是強化政府監管,完善監管措施,擴大監管范圍,嚴肅查處監管人員失職瀆職、不作為等行為;三是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加重對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責任人的處罰,讓肇事者、責任人付出更大的代價。會議指出,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生命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要認真汲取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教訓,加大執法力度,用更嚴格的法制筑牢安全生產防線,堅決遏制安全生產事故易發多發狀況,尤其是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會議決定,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