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苑廣闊
7月15日20時許,廣州天河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天河區長福路有一家“××正宗火鍋店”將食客吃剩的老油湯底提煉利用,又重新端上餐桌。經過偵查,專案組民警發現,從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該火鍋店每周都會將食客們吃剩的火鍋湯底提煉出來,再次添加到新的湯底中重復使用。而這些經過精心加工的“老油”,正是該火鍋店給顧客食用的火鍋湯底。(8月1日《信息時報》)
目前該火鍋店的老板、經理以及大廚,都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而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們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表面看上去,這就是一起普通的食品違法犯罪案件,但是這起案件之所以能夠進入警方的視野并成功偵破,其背后的原因卻值得我們深思。按照媒體的披露,是當地警方接到群眾舉報,進而發現了違法犯罪的線索,從而順藤摸瓜,一舉破案。
而重點恰恰就在“群眾舉報”這四個字上。按照警方的通報,這家火鍋店為了掩人耳目,專門等到夜深人靜的時候,由大廚霍某把回收的火鍋底料進行煮沸提煉,提煉好以后再與新鮮牛油混合在一起,供客人食用。那么問題來了,違法行為進行得如此隱蔽,不管是廚師還是老板、經理,都屬于同一個利益共同體,不可能自己舉報自己,那么“群眾舉報”的“群眾”又是誰呢?
原來,除了廚師直接參與提煉火鍋底料之外,在該火鍋店營業期間,服務員會按照老板和經理的要求,將食客們吃過的湯底端到廚房內倒入過濾回收桶。所以現在來看,參與舉報的群眾,很有可能是知曉內情的服務員。我們先不管服務員舉報的原因是什么,但通過這件事,讓我們對“吹哨人制度”又有了一次深刻的認識。所謂“吹哨人”制度,就是知情人士的爆料制度,而知情人往往又是內部人,作為知情人能夠盡早發現問題,吹響哨聲,大幅度降低監管成本。而對不遵紀守法的企業則可起到堡壘從內部攻破的作用。
這是一項在西方國家已經十分成熟的制度設計,近年來在國內也開始出現。比如2016年7月25日,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深圳財政委員會聯合印發的《深圳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中提到,從8月1日開始,深圳市將啟用“吹哨人制度”,旨在鼓勵業內人士舉報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業潛規則,舉報者最高將獲得60萬元獎勵。
最近幾年,餐飲企業的“明廚亮灶”比較盛行,它本身也有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在里面。但是“明廚亮灶”只能讓食客監督餐飲企業一些表面上的工作,比如菜洗得干不干凈,廚師炒菜戴沒戴手套、口罩等等,而對于像新聞中的火鍋店“半夜煉油”的行為,最終還得期待“吹哨人制度”。所以,如何采取措施在更大范圍內落實推行“吹哨人制度”,才是保障餐飲企業、食品企業產品安全的關鍵。